离婚财产的分配比例遵循怎样的原则

日期:2023-12-25 14:00 阅读:248 关键词:大兴律师,大兴律师事务所,大兴律所,大兴劳动律师,大兴合同律师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比例遵循怎样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照顾婚姻中无过错一方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怎么认定夫妻之间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怎么写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7.违反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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